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检验员、技术负责人被罚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检测机构检验员、质量技术负责人也分别被处罚款2.5万元。
2024年4月2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0000.00元;对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员王行蜀罚款25000.00元;对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技术负责人周咏罚款25000.00元。
2024年4月1日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昭通市政务信息平台的投诉,反映昭阳区所有出租车的天然气气瓶检测连续四年违规操作,出租车没有返厂及入场检验检验单位就出具了合格的检验报告。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内容,于2024年4月2日向昭通百信出租汽车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了解到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20至2024年3月22日在昭阳区诚鑫出租车公司门口对昭阳区595辆出租车的天然气气瓶开展检验工作,所检出租车气瓶只进行初步检测,未拆卸送回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返厂检验,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自贡顺安气瓶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昭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车用天然气气瓶工作压力可达20兆帕,属于高压设备,在安装、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稍有疏漏,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气瓶充装单位无视安全隐患,导致出租车带着没有按规定定期检验过的气瓶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本案的查处,警示相关特种设备检测、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及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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