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带病开车危害大 事故就在一瞬间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7月13日披露,今年以来多地接连发生因驾驶人突发疾病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提示广大驾驶人不要带病开车。
5月19日,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至福建省三明市境内沙南高速时,车辆碰撞隧道右侧路沿后,失控追尾前方一辆重型半挂车,造成车上5人死亡。经查,张某某突发癫痫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6月2日,张某某驾驶一辆大客车,行驶至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时车辆失控,先后与对向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以及路边多辆机动车碰撞,最后与一辆公交车迎面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张某某突发脑梗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6月29日,樊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行驶至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时,车辆失控与路边行人相撞,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查,樊某某突发心脏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驾驶人驾车过程中突发疾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根据法律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应及时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在驾车前要充分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出现头晕、心慌等身体不适时,切勿冒险驾车,特别是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疾病的,在出行前要高度关注自身身体状况,避免身体不适情况下驾车。因病服用易引发嗜睡、反应迟钝等副作用药物的,也要避免驾车。
责任编辑:zzy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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