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保

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罚款拘留!

2025-08-25 来源:网络新闻
       某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石材厂生产废水不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雨水管渠向外排放进入河流,经检测废水SS浓度超标。该企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同时,执法人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

    (一)为什么会同时受到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

       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什么叫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呢?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几种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其中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属于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情形之一。

      本案中该企业生产废水未进入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至厂区外的河中,符合《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情形,适用办法第七条之规定。

     因此,企业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属于“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因而,可以适用于环保法第六十三的规定,对企业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二)对企业的5点警示:

            1、企业生产废水或污水不经过处理,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属于一种较为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

            2、通过雨水排放口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属于“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一种”表现形式

            3、该行为属于“通过逃避监管的形式”排放污染物

            4、以逃避监管的形式排放污染物的,既要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同时主要负责人还可能受到行政拘留。

            5、行政拘留的对象为企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企业法人、环保负责人、基层员工都可能成为行政拘留的适用对象,主要看其在违法行为中作用而定。

责任编辑:季含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城乡观察网,所有自采资讯(含图片),如需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4000123612

相关阅读

在威海文登,一道道排水口如同黑色的琴弦,横亘在曾经清澈的河道上。这些来自多家企业的排水管,日夜不停地向自然水体倾泻着成分复杂的工业废水,不仅改变了河水的颜色与气

2025-08-25

某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石材厂生产废水不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直接通过雨水管渠向外排放进入河流,经检测废水SS浓度超标。该企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同时

2025-08-25

垃圾填水坑 近日,安庆市望江县经济开发区曝光的航拍画面触目惊心:成片的黑色污泥固废露天堆放,泛着诡异绿色的污水坑被工业废料填埋,车辙纵横的荒地见证着违规作业的痕迹

2025-08-25

日前,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发出预警,显示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频繁出入某荒废场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总队随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场地隐匿在奉浦大桥黄浦江

2025-08-23

近日,河北威县一处水域因长期被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根据现场拍摄的图片资料显示,水体已呈现明显的黄绿色,水面漂浮大量建筑垃圾、塑料制品等杂物,更有一

2025-08-23

最近,在国内赫赫有名、威风八面的@绿水青山调研团,一直没有时间回到河北调研。现在社会消息太通达,已经掩藏不住了,@绿水青山调研团 的主理人霍江坡,就是河北石家庄人士。最

2025-08-23

浙江安吉余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地。 多年前,因过度采矿,这里的山变成“秃头光”,水成了“酱油汤”,老百姓鼓了腰包却难获幸

2025-08-22

近期,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多各地市进行重点检查,期间发现问题较多,通过对部分数据进行汇总,基本包括一下几个方面,请大家学习留存,并及时整改。 一、干扰OBD检测数据 一是,通过无线装

2025-08-22

热门推荐

阅读排行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娱乐 | 房产 | 公益 | 时尚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环保 | 法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员查询

运营单位:北京竣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泥洼北路6号院9号楼二层203-1520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 京ICP备2025122738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554号

Copyright © 2025-2030 中国城乡观察网 版权所有

本网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邮箱:axlt6@qq.com    电话:40001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