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就诊”820次,江苏南通一男子骗保41万余元被判刑
为谋取非法利益,邵某一年间在6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820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1万余元。5月23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海门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医保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邵某于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其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特殊身份,先后至海门区、通州区、启东市等6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820次,使用医保卡超量开具药品,再将部分药品低价销售给被告人王某等药店经营者,所得钱款用于日常挥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人民币41万余元。
王某于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期间,明知邵某出售的药品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仍多次在海门区四甲镇某药店内非法低价收购邵某出售的部分药品,后通过网络平台将药品售出,违法所得1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自愿退赔医保基金部分损失。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该案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对二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任何骗取、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该案中,邵某骗取医保药品并变卖牟利,直接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王某明知药品来源违法仍收购销售,助长犯罪链条蔓延。二人均受到法律严惩,教训深刻。该案的判决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医保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坚定决心,也为企图钻医保空子牟利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
医保基金关乎国计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和维护。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通过大数据监测、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查骗保行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携手筑牢医保基金防线,守护好每一分“救命钱”。
1.合法使用医保卡。严禁出租、出借医保卡,或利用医保待遇套取药品、倒卖牟利。
2.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一旦发现骗保线索,可向医保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3.抵制非法购药渠道。购买药品应通过正规医疗机构或药店,低价购买“医保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4.定点医药机构需规范诊疗,杜绝“假病人”“假病情”等乱象。
责任编辑: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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