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明确年度重点工作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近日印发实施《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围绕4个方面共明确68项年度重点工作。
2026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将持续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锚固绿色生态、抓牢科技创新、强化要素保障。一是持续深化一体化制度创新,安排了32项重点工作,比如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动态维护机制、统筹开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探索推进水乡客厅等重点区域跨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探索建立两省一市人才计划结果互认机制等;二是全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安排了15项重点工作,比如高标准推进水乡客厅运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编制实施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和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力度、筹办各项重大跨域体育赛事等;三是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项目建设,安排了7项重点工作,围绕“一厅三片”、高新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互联互通、生态环保(水利)、数据集群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四是加强实施保障,安排了14项重点工作,比如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印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十五五”实施方案、研究谋划第二批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等。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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