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法系统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把群众“心上事”当成“上心事”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为困境人群撑起“暖心伞”,春风化雨破解执行难,“上门服务”当场解民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市政法系统坚持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带着热情联系群众、带着真情融入群众、带着温情服务群众,把群众“心上事”当成政法干警的“上心事”。一桩桩“关键小事”的顺利解决,一次次“将心比心”的暖心相助,政法队伍进一步增强履职担当能力,以学习教育成效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攻坚“执行难”
以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3、2、1……成交!”随着网络拍卖时间结束,我市近郊一处涉案房地产以6500余万元金额于近日顺利成交,这场跨度长达12年的执行“拉锯战”,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中院)的有力推动下,取得实质进展。
市一中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该起案件始于2013年。彼时,法院判决已经生效,涉案房地产也进入执行程序,但该院干警在执行中发现,涉案房地产内还有十余家商户未搬离。维护法律尊严、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兑现债权人权益等复杂因素相互交织,使案件一度陷入“无解”困境。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一中院坚持问题导向,把学习教育与法院主责主业紧密结合,既动真碰硬解决难啃的“硬骨头”,又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中传递法治温度。于是,该院干警与申请执行人、买受人等反复沟通,倾听群众诉求。同时与涉案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寻求破解途径。最终,这起涉及数千万资产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以“开门教育”为抓手,强党性、转作风、护民生,市一中院创新思路、持续攻坚,让破解“执行难”成效凸显。在近日处置我市核心区三处地块的相关案件中,该院干警10天内便启动处置程序,3个月完成调查、评估、公告、拍卖,随后的1个月内放款、过户,让20多亿元执行款落实到位,让三处闲置资产得以迅速盘活。
“无解”变“有解”
以务实之风解民生之盼
“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让我重新有了生活的希望!”被救助人刘奶奶接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市检一分院)干警送来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救助款物时,难掩激动。
去年,刘奶奶的儿子因车祸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不久后,老人的女儿因刑事案件不幸遇害,且犯罪嫌疑人无力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接踵而至的灾祸彻底击垮了原本幸福的家庭。市检一分院在审查涉及老人女儿的刑事案件时,了解到受害人家属刘奶奶因案返贫的情况,主动会同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工作,第一时间向老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并协调蓟州区民政局等部门,推动低保申报等相关工作,合力让老人的生活有了稳定保障。
从“被动接访”到“主动问需”,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检一分院以作风转变为抓手,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携手社会力量,让司法救助成为困难群众的“及时雨”和“避风港”,为他们托起“稳稳的幸福”。
最近,通过市检一分院的积极推动,一起持续14年公产房继承纠纷通过“检察+公证”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纠纷双方是房屋承租人的两位亲属,其中一位有承租权但无承租资格,另一位有居住之实却无承租权。面对错综复杂的多重法律关系,承办检察官多次倾听双方心声,创新“检察主导、多方参与、公证保障”的模式,巧妙结合法律刚性与人情温度,努力寻找双方利益最大公约数,最终让纠纷得以化解。
“作风建设的实效,最终要体现在为群众办成了多少好事、实事上。”市检一分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切实把司法温情传递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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