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曹兴信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曹兴信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兴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曹兴信利用担任中组部干部四局副巡视员、副局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公务员三局巡视员、副局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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