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组织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7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官网获悉,为加快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更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自2025年4月1日起,在山西各市和省本级组织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依托山西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和全国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系统),依照《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实现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
据了解,在工作推进方面分三步走逐步实现全部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全覆盖:
自2025年4月1日至12月底,原试点市(太原、阳泉、长治、临汾市)实现30%以上的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其他市和省本级至少实现一家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
至2026年12月底,原试点市(太原、阳泉、长治、临汾市)实现50%以上的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其他市和省本级实现30%以上的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
至“十五五”末,原则上各市和省本级实现全部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
原则上至2025年12月底,各市和省本级实现20%以上的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2026年底,实现50%以上的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工伤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至“十五五”末全部实现。
责任编辑: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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