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供暖心合理便利 为残疾中考生“护航”
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残疾人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残疾考生参加中考可申请合理便利内容、申请程序等,确保残疾考生平等参与中考。
依据《规定》,残疾中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多种便利,如延长考试时间等,帮助因身体原因答题速度受限的考生;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保障行动不便的考生顺利应考;提供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允许携带答题所需的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台灯(内置电源)、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方便视力障碍考生阅读试题;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比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针对备受关注的残疾考生能否申请免除外语听力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等问题,也在《规定》中做了明确说明。
《规定》同时还明确了系列申请流程,确保申请流程公正透明。参加中考的残疾考生,应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各地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等情况,给出最适宜的便利方案。
责任编辑: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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