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 层高不应小于3米
记者8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福州市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试行)》已正式印发。《导则》适用于福州市新建高品质住宅项目的设计、运维,新建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和改扩建既有住宅等可参照执行。
《导则》规定,新建高品质住宅的层高不应小于3米。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米;设有地暖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5米。
在新建住宅小区的地下空间,鼓励采用采光天窗、下沉庭院或导光管等措施,打造绿色阳光车库。
每套住宅至少预留一间具备适老化改造条件的卧室。卫生间内,也提前预留出安装安全抓杆的空间,为适老化改造留足空间。
鼓励利用地下一层或一层空间设置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社区综合配套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设施,科学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快递物流收发、电动车充电等配套设施,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
住宅小区出入口附近宜设置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车辆临时停靠泊位及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距离地铁、公交站点500米内的住宅小区,鼓励在靠近站点一侧开设不小于1.2米的人行便门。
鼓励住宅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按照现阶段福州已达到的标准,未来福州市新建建筑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将不低于81.58%。同时,住宅小区应满足海绵城市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通过设置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设施,增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
住宅建筑应全装修交付,鼓励进行集成化的精装修设计,宜采用装配式装修。室内装修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不应低于E0级,有条件宜达到ENF级(最高环保标准)。
鼓励住宅建筑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进BIM在住宅设计、建设、运维全寿命周期的应用。住宅小区应通过设置智慧安防、智慧管家、智慧停车等智慧管理系统,打造智慧社区。
住宅建筑应设置高空抛物视频监控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应设置具有热成像感温火灾探测功能的摄像机,并满足《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导则》相关要求。公共电梯应采用监控智能分析等措施,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
住宅宜设置智能家居系统,实现智能灯光控制、智能家电控制、家居安防报警、家居环境监测、智慧厨卫体系、背景音乐控制等功能。
鼓励新建住宅小区适当考虑无人机和机器人配送条件,在建筑适当位置设置无人机停机坪或接收平台,并确保安全与美观。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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