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家电“以旧换新”扩围21类产品
日前,福建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称,为加力推进家电以旧换新,经研究,调整优化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据悉,在国家统一补贴的12类家电基础上,福建省级自主扩围支持以下家电产品参与以旧换新:蒸烤箱、电磁炉、料理机(含破壁料理机、绞肉机、厨师机、豆浆机、榨汁机、早餐机、面包机)、消毒机(柜)、空气炸锅、取暖器、扫地机(含洗地机、扫拖一体机)、智能健身设备(跑步机、椭圆机、动感单车、智能健身镜)、投影仪、显示器、干衣机、衣物护理机(含电熨斗、挂烫机)、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含新风机)、电扇(含空气循环扇、空调扇、凉霸)、饮水机(含软水机、管线机、茶吧机、咖啡机)、吸尘器、除螨仪、除湿机、垃圾处理器、个人护理家电(含电动剃须刀、电动脱毛仪、电吹风、电热理发器)。
公告明确,以上21类家电产品,统一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对国家统一补贴的12类家电产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仅对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补贴,没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产品不予补贴。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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